我的足迹
会员权限
我要充值
QQ咨询
在线咨询
股权顾问
手机查看
手机浏览下载更方便
返回顶部
你是 注册成功, 为你配置的专业顾问是安老师,电话:138 1151 6131
欢迎访问91协议网
Ctrl+D 收藏91协议网
VIP会员
普通会员
用户都在
这里讨论
180
118251
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,开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。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上述法定事由,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法定事由已消除的,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;但如果该法定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仍然继续存在,则应自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,直到该障碍消除。
暂时没有评论,评论一个吧?
您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 , 去登录
方案定制
股权分配及合伙协议
股权激励方案及协议
股权转让方案及协议
增资扩股方案及协议
暂时没有评论,评论一个吧?